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补税是由个人进行补税,单位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只能进行处罚。个人所得税顾名思意就是个人所得部分超过该税种起征点部分应缴纳的税额。因此,补缴个人所得税是个人行为。也就是说补缴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去缴纳。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