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孩子出生时没有耳道就有骑行边算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1-27 20: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一)针对是否是医疗事故引起纠纷 这种类型较常见,一般患者受到人身损害的事实:引起并发症或死亡,当事人可能会怀疑到医院的过失行为所致,而引起纠纷。此类事故主要是应用《医疗事故处理进行解决》,解决的方式是向所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提起医疗事故坚定。
    (二)就医疗侵权与医疗违约 诸如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人身权及患者消费权益等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
    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 医生误诊但没有造成伤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因为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害的事件。因此,造成伤害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必要前提条件之一。
    仅是误诊没有造成损伤的,不认定是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不属于,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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