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是这样,我家农村有两处院子,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能一户一宅,所以被上级收回,现在我还能申请回来吗,因为有个儿子,当时也没有分户,现在分户还能申请回来吗

2023-01-28 01:2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分户时,由申请人向户籍地的派出所提出分户立户申请,社区民警进进行入户调查,如果确认申请人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可以分开居住的,社区民警在村居委会证明上签字,派出所内勤凭证明及其他材料办理分户立户。
  • 想要分户的,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对分户申请进行相应的审查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将当事人的户口分出去,让当事人单独另立门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Z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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