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处在羁押期间的,其贷款可以委托给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处理。其
代理人可以代为收取贷款,将贷款用于贷款人的指定事项,或者按照贷款人的指示及时清偿贷款。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