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您好 关于贫困户补助资金的问题

2023-01-28 05: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贫困户每年补助150元至1200元。贫困户可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与免费大病补助保险;农村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贫困户子女在校可以申请贫困生补助。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贫困户每年的补助金额一般为150元至1200元。贫困户可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与免费大病补助保险;农村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贫困户子女在校可以申请贫困生补助。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贫困户补助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户籍地等)、家庭基本人员情况、经济收入水平、详细的申请原因;最后签名并填写日期。
    法律依据: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低保资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金和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