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职块20天了,没发工资算拖欠吗?

讨薪
2023-01-28 07: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在约定的时间没有发工资,且没有正当理由的,那么就属于拖欠工资,而拖欠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一般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八个月未发工资,当然是拖欠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无故拖欠工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约定支付期限届满,经过劳动者催告后,用人单位仍然明确拒绝或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及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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