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详情是有一个亲戚(女方)在广州,现在要离婚,已经分居。 我在天津,请假去广州帮忙办理事宜。 在一天,亲戚和我去男方家里看孩子和接孩子,但是孩子奶奶不让,起了冲突,是对方先动的手,把我们都打伤了,还把手机给摔了。 事后要向对方要求赔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请教一下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1-28 08:58: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时,男方如果有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费。如果女方在照顾子女、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精力的,还可以向男方要求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是不需要对男方进行赔偿的,女方有过错的,需要赔偿无过错男方因女方过错造成的物质损害以及精神损害等费用。具体金额可以根据男方受损害的程度还有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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