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行阶段找不到债务人担保人要还吗

抵押担保
2023-01-28 12:2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被强制执行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担保人在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担保人被强制执行后有追偿权,担保人在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承担了其担保责任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担保人无力偿还的解决方式:担保人暂时无力偿还,可与债权人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延期或分期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偿还,则债务人只能独自清偿。如果有拒绝申报或隐匿、转移自己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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