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延误抢救时间的病人死亡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1-28 13: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责任事故有如下具体情形:
    1、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
    2、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3、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
    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患者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主张死亡赔偿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很明显是侵犯了患者的人身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医院抢救患者没救回来,一般是不要承担责任的,除非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因医疗技术上的过错,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