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小孩子把另外一个小孩子打了,医药费花了两千多,该不该全额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1-28 14: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打伤人产生的医疗费由打人者赔,第三人也有过错的,可以承担连带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孩子被打伤对方不赔偿的,被打孩子的家长可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定其孩子的侵权责任,如果打人者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家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行政处罚的就是由公安机关做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调解,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受害人在不追究相应责任情况下可以不用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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