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法定终止条件是:委托人死亡、终止,或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等。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而终止合同后,导致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
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九百三十五条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
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