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未婚怀孕的孩子的户口在男性,我现在想把户口搬到我这里怎么办?

2023-01-28 16:0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生的孩子的情况下,只要父母协议一致,就可以迁户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婚生子女具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其迁移户口需要携带孩子亲生父母双方的同意书、准迁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等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未婚生子女方想迁户口不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首先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带着《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最后带上《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迁户口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一、未婚生子女方想迁户口要得到男方的同意吗
    1、未婚生子女方想迁户口不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首先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带着《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最后带上《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迁户口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