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公证费是怎么收费

抵押担保
2023-01-28 17: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证费用的收取根据地方和公证项目的不同而略有差别,因为公证费的收费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公证费用按各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例如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50—80元;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300—500等。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公证是按照如下标准收费的:
    1、不动产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500—80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300—400元;
    3、其他公证事项的具体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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