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爸是个精神病人~生活不能自里~接我爷爷的班~现以内退~就我一个女儿~我很小妈妈和爸爸离婚了~我和爸爸一直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可是我结婚以后我奶奶没和我商量就偷偷的把我爸爸的监护人改成我大爷的名字~我爷爷去世之后我大爷就把我奶奶和我爸爸以的工资卡房产证等所有有效证件拿走了~我爸爸问他要他也不给~我问他要他也不给~说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没我点吗了~我想咨询一下我有权利要回我爸的东西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要回

2018-08-06 12:1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解释
    (三)》主要内容
      
    1、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4、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才惨一般是按照夫妻之间的协议优先,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财产分割的各项原则进行划分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房屋,则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上述说明的,先就房屋进行协议分割,如果能达成协议最好,如果不能的话,则可以通过有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来判决房产分割。
  • 如果没有人对房子提出请求,那你就可以取得所有权,按照法律来说,房子的一半是你的,另一半因为你先生去世作为遗产由您,您孩子和您先生的父亲平分,您先生的父亲可以分到房子的六分之一,您公公去世后,这六分之一作为遗产,分给您公公的子女还有您的孩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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