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登记后离婚,女方是否要退回男方的定婚钱

彩礼
2023-01-28 21: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离婚原则上是不需要进行返还的。需要返还的法定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余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诉讼离婚的时候婚约财产应该返还的情况: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确未共同在一起生活的,女方在诉讼离婚时应将婚约财产返还给男方。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夫妻在诉讼离婚时,女方也应返还给男方婚约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的时候的一些婚约财产一般不返还。但人民法院查明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且当事人提出退还申请的,可以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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