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应当在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办理,办理时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和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