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房屋作抵押,别人贷款,别人不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我要负什么责任

2019-05-02 13:5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 还款的利率是根据你贷款的年限来制定的 利率表是这样的项目 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5.10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5.56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
    5.60 三至五年(含五年)
    5.96 五年以上
    6.14 如果你贷款时间不长的话可以做基准利率 如果要时间长利率可能会上浮10%左右。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