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纠纷工资计算

讨薪
2023-01-29 00: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还存续且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工资应该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计算;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关系终止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在申请仲裁期间,如果劳动者与公司还是处于劳动关系之下的话,劳动者的工资还是按照工作的日期来计算。也就是在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上班就有工资,不上班就没有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 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劳动关系存续且提供正常劳动的有工资。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劳动关系存续且劳动者正常上班提供劳动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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