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孩子改姓有如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想要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必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且应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