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被对方撞了对方全责没有协调好对方有权利选择在哪个修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1-29 06:1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即使是自己要负全责,修车地点也不可以由自己决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处理的具体细则要考虑如下几方面:
    1、如果自己是全责,是要给对方修车,这个就要征求对方的意见;
    2、如果自己有保险,还要征求保险公司的意见;
    3、最理想的办法就是找自己的保险公司和对方一起决定在哪里修车,正常应该是到车辆的4S店修车,修车时先定损,三方都同意4S定损的价格后,就可以直接修车了。
    车辆维修也要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八十三条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八十三条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八十三条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第八十五 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八十五 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 法律分析:对方是全责方,对方没有权利指定车主去哪个修理厂,车主可以自己选择适合自己车品牌的4s店,对方若不愿意赔偿,可以起诉对方,但对方依然是没有权利指定修理厂的。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对方是全责方,对方没有权利指定车主去哪个修理厂,车主可以自己选择适合自己车品牌的4s店,对方若不愿意赔偿,可以起诉对方,但对方依然是没有权利指定修理厂的。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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