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与第三者同居10个月,且中间怀孕了!请问我可以告第三者吗?

2019-05-02 14:0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一般情况下确实只适用于合法的双方当事人,但是,《婚姻法》关系到千家万户,立法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妇女权益。《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是为了照顾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特殊情况,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
    不能仅仅因为没有进行登记,就忽视这一重要的立法本意。  在怀孕这个特殊期间,一方面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另一方面妇女也需要身心的健康,不说是男方全心全意的照顾,至少是不能有额外的不良干扰。
    如果此时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对妇女的精神刺激过重,既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保护胎儿或婴儿,其造成的不良后果不亚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怀孕的女方,当初设置这一条时就已经是充分考虑了,女方是否会存在过错,存在怎样的过错,换句话说,只要将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利益和妇女以及胎儿或婴儿的健康相比较,就能够得出应该侧重保护哪一方。

  • 1、第三者怀孕,男人目前还不负什么实际上的法律意义。但第三者生孩子后,生产的费用、以后孩子的抚养,男人必须负责,即使是小三的孩子,男人也有抚养义务。
    2、男人在外找小生、生孩子,是对夫妻感情的背叛,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女方可以到法院要求离婚,离婚时可以要求少分男方共同财产。
  • 重婚罪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自诉案件。收集重婚证据,然后报警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同时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在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上倾向你,还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提出赔偿。
    不过非婚生子不一定就犯有重婚罪。婚姻法对重婚罪的认定为:有配偶又和他人重新领取结婚证的,有配偶又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明知对方有配偶又与其领取结婚证的,明知对方有配偶又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重婚。
    婚内出轨,目前起诉离婚只能证明他为离婚过错方。法院要求:谁主张,谁举证!起诉前尽量收集更多证据,这样才可以保证你在诉讼当中的利益最大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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