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
1、开发商资金断链,房屋无法如期建设和交付;
2、房屋交付时可能与
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存在差异;
3、在签订合同后,开发商擅自出售给第三人;
4、其它可能存在的风险。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五条规定,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五条
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