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期房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房屋买卖
2023-01-29 08:0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买期房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
    1、开发商资金断链,房屋无法如期建设和交付;
    2、房屋交付时可能与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存在差异;
    3、在签订合同后,开发商擅自出售给第三人;
    4、其它可能存在的风险。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五条规定,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五条
    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 购买期房风险具体包括有:
    1、购买人在购买期房时出售单位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2、购买人能不能在开发商交付期限内接受到房屋和一些其他的风险。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 
    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 购买期房存在的风险有:
    1、房地产开发商是否能够按时交付购买的房屋,会不会延迟交付;
    2、房地产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会存在质量问题;
    3、其他的风险。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