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内抢注国外驰名商标是否违规

商标
2023-01-29 10:3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是不犯法的,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抢注外国商标是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 抢注国外知名商标的维权方式:
    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2、如果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3、若该商标还未注册成功的,当事人可以及时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包括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及其他有关的申请。
    第三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申请人,其商标已在商标局获得注册的,可以根据马德里协定申请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

    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申请人,其商标已在商标局获得注册,或者已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可以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
  • 国外商标在中国抢注的办法:
    1、如果当事人能够就抢注侵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商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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