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1000万,实际到资200万,净资产是65万,想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已咨询工商局,说要将注册资本先变更为65万。才能办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请问工商局工作人员的说法符合公司法规定吗?如果我变更注册资本为65万后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在不注入新的资本情况下,能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吗?总是听说现在办公司资本是认缴制,有限变股份公司能认缴制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5-02 14:2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股东不变,只是股份变化,只要召开股东会并形成书面的变更决议,然后去工商部门去做变更登记;
    如果股东发生变化(增加、减少、更换),除了上述股东会决议之外,还应该有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减资协议等;如果是增资,还需要办理验资;如果是转让,需要税务局出具完税证明;然后才能去工商部门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名称。只要去工商部门变更就可以了。
    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是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
  •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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