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股骨远端骨折手术四个月才下地走道,两条腿不一样长。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1-29 12: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非法行医致死不是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手术结束后1年内,患者因手术出现问题属于医疗事故。手术结束后,患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1、医疗伤残鉴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做,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拓展知识: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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