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董事如果要辞职的,需要及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载明本人辞职的原因、辞职的职务名称、以及辞职的时间等内容。之后按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等手续即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