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食品内处生产日期不一致,假如外装是3月15日,内包装是3月16.17.18生产日期,请问符合食品安全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1-29 13: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包装食品需要下列证件:食品流通许可整、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但是当事人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其中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需要依法办理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 销售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的处罚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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