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撞人后使被害人被另一辆车碾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1-29 14: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撞人的应该怎么处罚:
    1、一般情况下,由交管所根据相关原则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即可;
    2、但如果机动车一方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事故的,应当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开车撞人的这样处罚:出于故意目的开车撞人的,如果没有撞到人,按照故意伤害罪未遂进行处理。如果致人受伤的,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理。如果将人撞死了,则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汽车撞伤人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同时,不影响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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