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借条打印,然后借款人名字、借款金额、身份证号等等手写加盖手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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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用来正式借款事实的凭据,当借条持有人凭借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只需要简单向法官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即可,不需要详细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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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手印虽然有效,但如果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需要鉴定。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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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最后,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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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