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法庭流程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当事人进行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