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约定产生纠纷走仲裁,2020年3月北京仲裁起诉了,经过调解,我于2020年8月17日撤诉并签定和解协议,协议约定2个半月负责整改完成,但是万科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直到2021年12月26日才整改完成。我想重新起诉,可以在法院起诉吗?还是必须在仲裁?谢谢!

房屋买卖
2023-01-29 23:04: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购房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购房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有:递交起诉材料;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作出裁定书;对裁定不服的提起上诉;受理立案后安排时间开庭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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