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方案不同意,但拆迁办要求评估方进行评估。我应该选择评估单位吗?

拆迁补偿
2023-01-30 01:2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拆迁政策处理
  • 房屋拆迁要找被拆迁人确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房屋拆迁的评估公司一般由拆迁当事人进行确定,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确定评估机构后由拆迁人进行委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 拆迁办单位不是经常有纠纷,具体依据当地拆迁实况而定。拆迁办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的办事机构和组织,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拆迁办单位不是常设机构,属于临时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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