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后归国家所有。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