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生效的要件:
1、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只能处分个人的合法财产。
4、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5、代书遗嘱、
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