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点钟晚上,肚子很痛,预计快要生了,家属打了120路程预计15分钟,还没有来,过了9分钟后打了第二次电话,还没有来,然后就在家生了,由于是第一次发生的情况,就打电话问了,家里的老人,说建议把脐带剪了然后就剪了,然后就到医院,检查后面一系列的事情后,就出院了,现在去打出生证明,医院不打,说不是在哪里生的,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1-30 02:1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遇医疗纠纷,家属不要过于慌乱,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如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家属还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遭遇医疗纠纷,家属不要过于慌乱,应该及时冷静下来,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然后根据相关项目计算赔偿费用,并和医疗机构协商或者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冷静下来,保存各种证据,医患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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