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下要件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客体是对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客观上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主体是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心态。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