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没房子也可以分户吗?

2023-01-30 02:1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户立户主需满足如下法定条件:当事人单独生活、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等。且需要分户的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分户立户主需满足如下法定条件:当事人单独生活、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等。且需要分户的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才可办理分户手续:
    1、申请人具有个人住宅;
    2、申请人材料真实、合法、齐全。即需要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
    3、分户口需要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没有房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落户:
    1、父母尚在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到父母名下;
    2、直系亲属同意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落在他们的户口簿上;
    3、有单位的也可以选择落单位的集体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