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和阿姨离婚的时候,因为叔叔生病了,阿姨哄我叔叔离婚,财产分割不清楚,现在闹事,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1-30 06:2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照其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分配财产;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让子女、父母继承其遗产,因为夫妻已经离婚,所以原配偶无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民法典》规定双方离婚,分割家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之后签订离婚协议。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的,另一方可以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后仍不能挽回的,应当准予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是由有约从约,无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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