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父母去世,土地70年不变,城市户口能继承父母的耕地吗

2019-05-02 16:04: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 你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整个家庭消亡除外)。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办理。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也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来解决。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集体,集体有统一规划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者继承的只是房产所有权,农村居民或者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其使用权应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依法合理的确定。
  • 一,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那应该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你就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2,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 城镇户口较之农村户口的优势已经越来越微弱了,以前从农村户口迁入城镇户口的限制很多、困难较大,现在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限制城镇户口迁回农村户口的规定了,个人认为城镇户口的主要优势在于让孩子免费入学享受城市的义务教育,如果不是城镇户口或不在户口所在地入学,就往往需要交一笔不菲的择校费用。当然有个别城市的公务员考试也会限制本地城市户口的要求,但不是很普遍。
    现在很多退休后的城镇居民努力想把户口迁回农村,则主要是为了合法拥有农村居民才能拥有的耕地,建一个小庄园安享晚年。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人为了分取农村土地征用费等等而想办法把户口迁回农村,反正从城镇往农村迁户口的,主要原因总离不开“地”字,可见农村户口的优势在于“土地”。
    防止城镇居民与农民争地,也是这种逆向迁移受限制的主要原因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