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长期欠债不还利息按多少计算

民间借贷
2023-01-30 08:4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欠债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有欠条、借条之类的书面性证据,并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再以债权人的身份写一份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有约定利息主张约定利息;没约定利息,主张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款利息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1、没有约定利息的,无权主张利息。但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或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而在债权人主张的合理还款期限内还没有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这部分利息,受法律保护。
    5、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本金。
    6、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债权债务利息主要包括借款利息、逾期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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