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由于车辆突发状况。致使车辆出了事故,和其他车辆无关,也没有和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只是我的车辆受损,不超速不闯红灯,不违章,交警罚我100元。扣2分,致使我驾驶证失分,罚款没什么,扣分我不服,我一个受害司机,没违章为啥要扣分

2019-05-02 16:39: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 高速路上查出酒驾又扣12分,需要驾驶人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恢复驾驶证资格,但是暂扣的驾驶证要过了禁驾期才拿得到。
    醉酒驾驶撞人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公安部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交警部门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1、客车超速20%以上一次记12分扣留驾驶证;  
    2、机动车超速50%以上,将会一次性扣完12分;  
    3、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记3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记6分;  
    6、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  
    7、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2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该怎么办  
    1、有权知道违章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2、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3、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当事人对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罚款额度较大的处罚、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或者对车辆作出罚没决定的处罚,有权要求听证。
  • 驾驶人应当凭交警出具的注销驾驶证证明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否则因驾驶人有位置未处理的情况下,将无法申请考取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二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及提交的材料、申告的事项有疑义的,可以对实质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时,应当询问申请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向证明、凭证的核发机关核查。
    经调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办理;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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