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欠债没能力偿还法院起诉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1-30 12:0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欠债法院起诉无力偿还的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减免或者延长还款期限,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依法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借款人欠债被贷款人起诉无力偿还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民事纠纷:
    1、与贷款人协商减免或者延长还款期限:
    2、无法协商的,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依法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欠账不还,去法院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起诉的材料,收集证据
    2、确定管辖的法院或仲裁委: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3、在法院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院将起诉资料送达给被告,给被告举证期、答辩期,法院排期并开庭审理,最后调解或判决结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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