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连云港工作,在天津社保也在天津。我妻子在连云港生孩子。她能在我的社会保障中使用生育保险吗?并领取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
2023-01-30 12:4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险: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单位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计划生育的规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满足下列条件的就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一、首先要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二、而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职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然后再去办理就医登记表。
      
    3、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4、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