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劳动合同中没有标明完成任务多少,提成工资表能看到,然后因为强加完成不了的任务,导致出现一个提成系数,把应有的提成给扣除了。扣除的金额比底薪还高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30 13: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桌子太乱为由扣工资,如果符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且数额合理的,是合法的。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相关的规定,或者扣除的数额明显过高的,则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 劳动者未完成销售任务,单位可按约定扣绩效工资,但扣其他部分的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协商后可以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一致且单位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的,则可认定为克扣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当事人可以维权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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