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能力抚养孩子的抚养权人在离婚后可以请求变更孩子抚养的抚养关系。如果夫妻一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
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对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