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结婚证和身份证还差一个可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1-30 19:4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只有一个结婚证是可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要求具备双方的结婚证才能办理离婚,只要有一本结婚证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是具有婚姻关系存在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在我国,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出具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都是需要原件的。若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法院结婚证,身份证明,民事起诉状,未成年子女医学出生证明,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户口薄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一般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的。即办理离婚必须要出示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本人的户口簿、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但如果结婚证遗失无法提供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