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龄档案丢失怎么办

2023-01-30 22: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档案丢失要想证明工龄可以办理工龄补算。补算工龄一般需要出示参加工作时的原始招工表,但原始招工表通常存放在职工个人档案里,因此,如果档案遗失了,则只能通过一些其他可以证明工龄的证据来补算工龄,如工作证、工资发放表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丢失人事档案的补办流程:先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的退休审批窗口,然后申请正式补建档案,再由工作人员审核,最后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为其重新建档。而一般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能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
    法律依据:丢失人事档案的补办流程:先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的退休审批窗口,然后申请正式补建档案,再由工作人员审核,最后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为其重新建档。而一般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能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 工资表丢失想要认定工龄,本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或者由自身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职工档案要件。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 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 时间, 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