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工伤认定书在哪里领

工伤索赔
2023-01-30 22: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书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在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去领。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服务中心一般设有劳动工伤窗口,可以去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而一般情况下企业也会保留工伤认定申请表,发生工伤事故后,课由单位行政人事人员来填写。法律依据: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以在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去领。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服务中心一般设有劳动工伤窗口,可以去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而一般情况下企业也会保留工伤认定申请表,发生工伤事故后,课由单位行政人事人员来填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一般也设有劳动工伤窗口,可以去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一般企业也会保留工伤认定申请表,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单位行政人事人员负责填写。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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