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央企辞职,户口和档案问题怎么处理?

2023-01-30 22: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从国企辞职后,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也可以托管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人才服务机构。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 还没找好工作辞职档案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的通知》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者在国企辞职了,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人才市场等。劳动者可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