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中没有具体的工作地点,公司会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31 02:2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的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部分,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没有写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则有效。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解决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争议的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如果不能确定的,则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地。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第九条
    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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